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学校公告

 

关于招聘孔子学院外派汉语教师的通知

时间:2009-05-08

 

为加强我校海外孔子学院建设和促进其可持续发展,我校汉语国际推广领导小组责成商务汉语国际推广中心面向全校教职员工长期招聘孔子学院外派汉语教师,并将根据报名情况择期进行校内遴选,遴选通过者将被纳入我校外派汉语教师人才库,并根据外派工作计划由我校上报国家汉办暨孔子学院总部审批,接受国家汉办的培训和派遣。

欢迎广大教职员工踊跃报名,积极参与我校的汉语国际推广工作。

 

一、招聘岗位和要求:

1.俄罗斯国立人文大学孔子学院:2009年秋季赴莫斯科,工作语言俄语或英语。

2.希腊雅典经济商业大学(AUEB)孔子学院:2010年赴雅典,工作语言为英语。

3.美国德州圣安东尼奥大学孔子学院(UTSA):2010年赴圣安东尼奥,工作语言为英语。

4.日本福山大学孔子学院:2010年赴福山,工作语言为日语。

5.墨西哥新莱昂自治大学孔子学院:2010年赴蒙特雷,工作语言为西班牙语或英语。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身心健康,年龄在55岁以下(非通用语种的教师可放宽年龄至63岁);

2. 品行端正,无犯罪、过失记录;

3. 热爱汉语国际推广工作,有责任感,具有奉献精神;

4. 具有较强的教学、管理、协调能力;

5. 适应性强,能尽快适应派往国的工作与生活环境;

6. 具有较高的外语水平,能够熟练使用外语开展工作;

7. 普通话发音标准,普通话水平在二级甲等以上;

8. 具有大学以上学历,从事对外汉语、中文、外语、教育等专业教学工作的大、中、小学在职教师。 

 三、工作职责:

1. 遵守《孔子学院章程》和孔子学院总部有关规定。

2.    遵守孔子学院所在国有关法律,尊重当地风俗习惯,努力树立孔子学院教师的良好形象。

3.    遵守孔子学院有关管理规定,接受孔子学院院长的领导。

4.    热爱本职工作,积极承担孔子学院教学工作,按时完成教学任务。

5.    按照学院要求,积极参与孔子学院开展的汉语言文化推广活动及其他相关工作。

 

四、工资待遇:

1.教师待遇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教财字[2005]16号)执行。

2 .我校为派往国外孔子学院工作的汉语教师保留国内原有薪酬待遇(限校内正式教职工)。

  

五、任期:一般两年

 

六、申请材料及填写说明

      1.  申请表(下载)。

      2.  个人简历部分中:个人经历主要从大学起开始填写,包括工作和进修情况。主要教学工作和主要科研成果:主要教学工作是指教师个人主要教学经历以及擅长的课型教学。主要科研成果指教师在国家3级以上刊物和校级刊物发表过的论文,专著指教师在国家新闻出版署登记出版的著作;科研指教师已完成或已立项进行的科研成果。

     3.  应聘者请将所填申请表(所在单位院处级领导签署推荐意见并盖公章),并附个人简历、职称证书复印件或单位人事部门的职称证明、最后学历证书复印件、《汉语作为外语教学能力证书(高级)》(原《对外汉语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本学院/部门同意派出函(限本校教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及免冠1寸照片送至宁远楼428办公室。

 

、报名从即日起开始,报名材料经学校汉推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报送国家汉办/孔子学院总部。所有推荐人选须参加国家汉办统一组织的面试。面试内容主要为专业知识、教学技能、跨文化能力、外语水平、综合素质等。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商务汉语国际推广中心   韩亮 

      联系电话:6449515364493598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商务汉语国际推广中心

             200956

------分隔线----------------------------
版权所有: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UIBE.VERSION.12.0 Copyright UIBE All Right Reserved   京公网安备110402430035号   京ICP备120161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