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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机构

     学校校党委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校党委对学校实行统一领导。
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依靠全校教职工,推进学校的改革和发展,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专门人才,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2.加强学校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3.研究决定学校的改革、建设及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规章条例和其它重大问题。
4.领导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思想政治工作体制。
5.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选拔、教育、培养、考察和监督工作;掌握教师队伍建设的思想政治方向。
6.领导学校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协调这些组织与学校各方面的关系,支持它们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依照法律和各自的章程独立地开展工作。
7.对在校内的各民主党派组织实行政治领导,加强同它们的联系,认真听取它们的意见和建议,作好统一战线工作。

需经党委讨论决定的学校行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主要是:

(1)学校的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决算;
(2)制定和修订重要规章制度;
(3)采取重大改革举措;
(4)教职工队伍建设和人事工作中的政策、原则、条例;
(5)处级机构和其它重要机构的设置;
(6)其它重大问题。 上述重大问题由校长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提出方案,经党委集体讨论决定。 党委会由学校党的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党委常委会
党委常委会由党的全体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对党的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在党委书记主持下讨论决定学校党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主要职能为:

1.学习讨论上级重要指示、文件和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2.研究制定学校办学指导方针、指导思想、总体规划、重大改革方案和措施;
3.负责学校重要规章制度的建立、修订和废止;
4.制定学校学年、学期工作计划,进行工作总结;
5.部署安排学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中的重要工作及教学、科研等方面的重要活动;
6.负责学校重大奖惩事宜的审定及市、部级先进模范称号的审查、推荐;
7.审定学校年度经费预算及大额经费开支;
8.对学校行政监察、人事、基建、财务、审计等重要问题进行审议;
9.负责全校性各种委员会、领导小组的设置和确立,调整主要成员;
10.决定学校院、系、所、部、处等机构的设置调整及处级(原为“其主要”)领导干部的任免;
11.研究书记办公会和校长办公会提请常委会讨论的重要问题;
12.讨论党委书记认为需要研究、解决的其他重大问题。



     校长办公会
校长办公会由校长召集并主持,可由副校长、学校办公室主任和必要时可请的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其任务是在校长主持下讨论决定学校日常行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主要职能为:

1.讨论上级有关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方面重要文件和会议精神的贯彻意见;
2.审议学校行政部门年度或学年度、学期工作计划,检查实际执行情况,有重点地听取工作 汇报,研究重大问题;
3.研究确定全校性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的重要工作及活动的安排;
4.讨论决定学校行政管理规章制度的建立、修订和废止;
5.审定财务、基建计划及重大项目的经费开支方案以及自筹资金的使用和分配办法,审议学 校年度审计报告;
6.审定本校与国内外有关方面重要的合作交流协议和合同;
7.教职工行政记大过及其以上处分、学生勒令退学及其以上处分的审批;
8.确定党委常委会关于学校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工作等方面决定事项的具体实施意见和方案;
9.讨论校长认为需要研究解决的其他重大问题。



     党政联席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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