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流程:
1、申请材料: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不能提供证书原件,需出示复印件一份,并交纳证书核实查档费);在校生需出示加盖教务处公章的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学院出具的在校生证明一份。
2、交费程序:对外经贸大学在校生可持E卡在档案室刷卡交费;其他申请者持交款通知单于财务处收费科(诚信楼922)交费,并将第二联返回综合档案室。
3、办理时间:办理者凭交款收据15天后取件,繁忙时顺延,可提前电话查询。
二、办理项目:
制作统一格式的中英文学生成绩单、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英文翻译件、在校学生的中英文对照在校生证明;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中文复印件盖章;提供中英文两校(与原中国金融学院)合并证明、带学校签封章的信封。
三、收费项目及标准:
参见学校制定的《档案信息中心收费项目及标准》。
四、办理地点:
校办综合档案室(行政楼123室,电话64492110)。
五、注意事项:
1、毕业生学籍档案未在学校档案室的学生,不能出具各种证明及成绩单,学生本人应与所在院、系联系。
2、出国成绩单中的课程和成绩按原始成绩单记录,制作中英文成绩单时全部保留(包括毕业论文),辅修双学位的课程和成绩可以选择全部都要或者全部都不要,不允许保留一部分或者删除一部分,其他课程和成绩一律不允许删除。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24条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有关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擅自提供、抄录、公布、销毁术语国家所有的档案的;(三)涂改、伪造档案的”。校办综合档案室决定对在办理出国成绩单过程中弄虚作假、篡改成绩者,将给予3年内暂停办理的处罚,对情节特别恶劣者将取消其办理资格。
4、校办档案室办理的出国成绩单等证明材料仅供学生联系出国留学用,不能作为国内联系工作及其他用途的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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