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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毕业生学籍档案未在学校档案室的学生,不能出具各种证明及成绩单,学生本人应与所在院、系联系。
 2、出国成绩单中的课程和成绩按原始成绩单记录,制作中英文成绩单时全部保留(包括毕业论文),辅修双学位的课程和成绩可以选择全部都要或者全部都不要,不允许保留一部分或者删除一部分,其他课程和成绩一律不允许删除。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24条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有关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擅自提供、抄录、公布、销毁术语国家所有的档案的;(三)涂改、伪造档案的”。校办综合档案室决定对在办理出国成绩单过程中弄虚作假、篡改成绩者,将给予3年内暂停办理的处罚,对情节特别恶劣者将取消其办理资格。
 4、校办档案室办理的出国成绩单等证明材料仅供学生联系出国留学用,不能作为国内联系工作及其他用途的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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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京大学档案馆
  • 北京大学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