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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贿赂大案调查:一份行贿“土地爷”的黑名单

更新时间 2007-03-20 12:50

-土地领域商业贿赂案件分析-

特点

●利用手中职权或自身职务影响力,直接或间接收受贿赂

●“一把手”犯罪占较大比例

●犯罪主体已不仅局限于土地管理部门工作人员

●具有多发性、连续性、群体性和隐避性等特征

●损害了居民和农民利益

原因

●行政法规不完善,使犯罪分子有机可乘

●有法不依,法制意识不强

●内外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不落实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流程的繁复与现实快捷工作的需要存在矛盾

-商业贿赂症结揭示-

导读

一个掌管政府拆迁、在土地储备部门身居要职的“土地爷”,结交了一群专搞房地产开发的朋友。他用自己掌握的拆迁“信息”,从朋友们那里换来了花不完的金钱。

东窗事发,“土地爷”落网了。几经周折,本网记者发现了一份向“土地爷”行贿者的名单,一些当地鼎鼎大名的企业跃然纸上。

朱吉生的落网,不仅使一连串行贿者浮出水面,更将大多数业内人士敢怒不敢言而外界又鲜有人知的内幕暴露在阳光下。

朱吉生原为湖北省武汉市城市规划国土资源管理局党组成员、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主任兼党委书记。在一些商人的眼中,在政府拆迁、土地储备交易部门任要职多年的朱吉生,是大权在握的“土地爷”。

内部消息换来40万元

正因为如此,武汉市华海商务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克荣削尖脑袋接近朱吉生。小恩小惠之下,王克荣成了朱吉生的“哥们”。

2001年初,朱对王透露说:市政府准备征用江岸区后湖乡新春村、新益村805亩土地。

王克荣根据这一宝贵的内部消息,以自己的华海公司名义分别与新春村、新益村签订了共计805.87亩土地的联营合同。该合同约定:华海公司将在上述土地上投资开发高科技水产养殖、停车场等项目,如遇国家征地,该公司即从国家征地补偿费中获得一定比例的补偿。

这个内部消息的含金量有多大?对于朱吉生个人来说,可能40万元;而对于王克荣和他的华海公司,则是在几乎没有投入的情况下,极短时间内攫取暴利1800余万元。

华海公司与两个村的协议签订两个月后,朱吉生手下的两名工作人员来到村里,代表政府商谈征地事宜。人们吃惊地发现,所谈地块的面积、位置、边界,与华海公司联营开发的地块惊人一致。

再过两个月,武汉市政府成功征用上述土地。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查认定,王克荣在未投资分文的情况下,轻易获利1800万元。

其实,王克荣也有“投资”。他用235余万元“投资”搞关系,贿赂了6名工作人员,使他在短时间内一路绿灯地获取暴利。这其中,也包括送给朱吉生的40万元。

一个令人搞笑的细节:审计部门披露此事后,参与征地的两名手下对前来采访的记者说:王克荣这个名字没有听说过。朱吉生打圆场说:这不排除两名工作人员在和村里谈判时,王克荣虽在场,但没有表露身份。

分两次笑纳王克荣40万元的朱吉生,对外宣称:在征地报批过程中,从来就没有听说还有一个华海公司。

“土地爷”落网“黑名单”曝光

去年底,武汉三镇最大的新闻之一,是“土地爷”朱吉生的落网。武汉中级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朱吉生有期徒刑8年,并处没收个人财物15万元。

朱吉生与王克荣的交易,终究是纸包不住火。这把火,就是2004年全国性的审计风暴。朱吉生被押上审判台,各路媒体多予报道。但有心人发现,媒体报道朱吉生案,多是从“上面”审计出来的王克荣行贿入手,而对于朱受贿百万元的其他事,则语焉不详。

记者经过多方努力,发现了向朱吉生行贿者的名单,除王克荣外,其中不乏在当地鼎鼎大名的企业。在此,本报独家首次向读者公开这份行贿者“黑名单”———

武汉美联地产有限公司,吴文刚。2001年至2005年,该公司通过市土地中心,征用该市洪山区和平乡团结村土地、收购汉口沿江大道142—145号土地、江岸区岱山街解放大道2803号小户型普通商品房开发等项目,朱吉生4次收受该公司董事长吴文刚送给的美金2.4万元;

广东省古今拍卖有限公司,陈少湘。2001年12月至2005年2月,武汉市土地中心委托陈少湘来汉主持17场91宗土地的交易拍卖,该公司赚取佣金794万余元,陈个人获得260余万元。其间,陈10次送给朱吉生人民币21万元、港币1万元;

武汉新大地房地产有限公司,夏晓明。2001年至2004年,该公司通过市土地中心征地,公司董事长夏晓明送1万元给朱吉生;

汉阳区房地产公司,张财元。2000年至2004年,市土地中心委托该公司3项总标的约20亿元的拆迁工程。该公司经理张财元4次送给朱吉生3.5万元、武汉新世界百货商场购物卡1万元;

武汉三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涛。2002年至2004年,该公司收购后湖乡黄浦路700亩土地、中北路980亩土地、兼并湖北汽配厂。朱吉生4次收受该公司董事长金涛送给的港币5000元、美元600元、价值人民币32500元的手表一只、武汉新世界百货商场购物卡2000元;

武汉北斗集团有限公司,周垂远。2002年至2003年,因市土地中心收购该公司位于汉阳区赫山新村38号土地等项目,2004年6月,朱吉生收受周垂远送给的港币1万元;

武汉利源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杨建国。2002年至2004年,朱吉生协调解决了该公司土地遗留问题。2004年6月下旬,朱收受公司董事长杨建国送的5000元港币;

武汉福星惠誉房地产公司,喻惠平。2002年至2003年期间,该公司受让武昌区徐东二路2号429亩土地、江岸区解放公园路83号50亩土地的过程中,朱吉生负责协调有关土地事宜。其后,朱收受该公司总经理喻惠平送给的价值人民币3500元手机一部、港币1万元。

开发商自揭土地出让潜规则

“区区100万元,算个什么大事?”说这话的是身为房地产开发商的华先生。

出人意料的是,不少开发商都像华先生一样,对朱吉生的印象并不坏,甚至还有赞扬之声。华先生从亲身经历中得出结论:朱吉生是个好人,办事尽力,不贪,如果他想发财,一个项目操作下来就不止百万元。深圳市一个区国土局负责人卖光了区内的土地,事发后畏罪自杀,朱吉生跟此人比起来,要好很多。

上世纪九十年代初,华先生即自南方来武汉发展,是武汉房地产开发和土地交易进程的见证人。他既怀念当初武汉市有些部门和地方招商引资时,对以旧城改造为主的开发商30%利润的承诺,又对这些年来土地交易市场的风风雨雨,特别是土地出让中一些不能拿到桌面上的潜规则,很有些微词。

华先生认为,土地市场出现问题,既有主观原因,更有客观因素。尽管目前武汉市土地交易管理已步入正轨,让人操控的空间越来越小,但曾经逼得像他这样正规守法的商人也慢慢“适应”的一些潜规则,却令他不吐不快。

土地出让中的一些小伎俩,让华先生印象深刻。比如,以前在媒体的出让公示公告上,一些地块常出现这样一些“瑕疵说明”:或者未完成拆迁;或者是规划条件有限制;再或者是周边划界不明,等等。华先生觉得邪门:既有瑕疵,何以上市?划界不明确的地,谁又敢买?这实质上是暗示人们,这块地以后可能扯皮。如此一来,众多欲参与竞拍的开发商被吓退,掌握了“内部情况”的开发商则得偿所愿。“瑕疵”有了可以利用的空间,土地出让带有一种变相的指定色彩。

华先生继续举例说,开发商和土地使用者的私下交易,应该是不合法的,但有一些交易,就是可以将之变成合法。比如,开发商看中一块土地,可以先在上面盖房子,等土地上市招标、拍卖、挂牌时,开发商与评估机构可以勾结,这些建筑物的高估价,也可以让其它开发商觉得无利可图而退出。这样,违规买地的开发商,就可以重新登记,成了合法的交易了。

武汉市一位经常打房地产纠纷官司的律师说,2004年8月31日是房地产交易终结协议转让的大限日。此前有大量的土地协议转让不公开、不透明,暗箱操作至今仍留有后遗症。比如,国企改制,一些开发商买企业实际上是买土地,以企业改制为名行土地交易之实,以规避法规。一些开发商还与评估、拍卖机构勾结,低价套现土地资产。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开发商说,曾几何时,土地交易市场上,你的政策成了我的对策,法律法规虽有明文规定,但潜规则却花样百出。他希望,已经逐渐步入规范轨道的土地交易市场,不要再出现新的花样。(记者 胡新桥)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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