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4年6月22日下午2:30
地点:诚信楼1218
主持人:陈建香
出席人员:蔡少英、杨逢华、王红、曾钢、祁雪冻、周波
记录:祁雪冻
会议内容和决议事项
一、明确各招生部门负责人在招生工作中承担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职责,“谁主管谁负责”、“一岗双责”,在公平公正完成招生工作同时创造本部门廉政建设的环境。
二、学习教育部教监(2004)8号文件《教育部关于做好200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执法监察工作的通知》。
三、招生部门交流工作体会:研究生部注重运用社会监督(及时网上公布考生成绩)保证招生公正性。学工部探索小语种自主招生的规范程序,取得初步成效。继续教育学院为保证学校大局利益将招生重点转向夜大和函授,寻找招生中难点问题的解决途径。高职学院试行命题老师签订承诺书,防范漏题。
四、各招生部门加强制度建设。在组织结构、工作流程、权限授予、职责划分、岗位衔接等方面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建立自我约束机制、严于律己、秉公招生。
五、各招生部门制定招生预案,在招生考试录取工作中对可能出现的问题要有相应防范措施和应急机制。
六、加强部门之间的配合,建立相互制衡又协调的工作机制。要求各招生部门将本部门招生管理制度报监察处•审计室和招生廉政建设牵头单位学工部,至少提前一周将招生计划报监察处•审计室和学工部。
七、监察处•审计室积极探索参与中监督、监督中服务的具体措施,坚持“全程参与重点监督”工作制度,组织对重点环节、重点时段及各种特殊类型招生的监督,及时总结实践中的经验,逐步规范各类招生监察程序,提高监察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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