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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二级单位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基础管理要求

更新时间 2005-03-04 2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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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修改院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明确各级领导廉政建设的工作职责、责任范围、责任考核、责任追究。

工作要求:

(一)领导干部“一岗双责”

党政一把手做到“五亲自”

1、亲自分解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任务,明确领导班子每一成员的具体任务和各牵头、协办单位的工作目标及任务要求;

2、每年亲自主持召开两次以上领导班子专题会议,听取班子成员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汇报;

3、亲自阅批重要信访件,解决一、二个群众反映强烈的党风廉政建设突出问题;

4、亲自检查1—2个下属单位执行责任制的情况,对需追究的要落实责任追究;

5、亲自组织召开本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至少参加一个下属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

副职做到“三个抓好”

1、抓好自己分管的党风廉政建设专项工作的落实;

2、抓好分管部门、单位的党政一把手的党风廉政建设;

3、抓好分管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突出问题的解决。

(二)责任层层分解

分解各级人员的廉政责任,尤其明确重点业务处置权的岗位责任人的具体廉政建设责任,落实检查考核要求,把内控制度建设和廉政责任制建设相结合,使廉政建设责任落到实处。领导负有检查考核下属廉政责任履行情况的领导职责,总支纪检委员负有监督检查汇报廉政建设工作职责。

(三)廉政建设和其他工作一起部署检查

廉政建设和其他工作一同部署一同检查。年度工作计划中要有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对廉政建设工作的具体目标,工作总结中要有廉政建设成效或问题的专门论述,力求每年解决一、两个群众关注的廉政建设中问题。学校定期检查或测评廉政建设效果,作为班子或个人考核依据之一。

 二、完善“三重一大”制度

要求各单位“三重一大”制度做到“五明确”

一明确“三重一大”具体内涵,二明确参与决策的范围,三明确集体决策的形式,四明确集体决策的程序,五明确“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办法。

要指定专人做相关工作记录,完整记录集体决策、检查考核过程,按照校务公开的规定在一定范围内公示主要内容,接受群众监督。年终总结中要有对“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情况的评价。

三、领导干部规范从政,廉洁自律

按规定履行收入申报、礼品登记、重大事项报告职责。执行四项纪律八项要求: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遵循以下要求:(1)要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阳奉阴违、自行其是;(2)要遵守民主集中制,不独断专行、软弱放任;(3)要依法行使权力,不滥用职权、玩忽职守;(4)要廉洁奉公,不接受任何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利益;(5)要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允许他们利用本人的影响谋取私利;(6)要公道正派用人,不任人唯亲、营私舞弊;(7)要艰苦奋斗,不奢侈浪费、贪图享受;(8)要务实为民,不弄虚作假、与民争利。

四、源头治理,强化对人、财、物的监督

组织、人事、招生、财务、基建、物资、后勤、校产等重点部门结合本单位实际开展校务公开,探讨源头治理的廉政措施,要求每年有一、两个具体措施并定期检查总结工作成效,逐步深化。

五、落实牵头和协办部门各负其责的廉政建设任务

牵头单位做到“三个必须”

1、必须结合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2、必须从自己的业务实际出发,有针对性地做出具体安排,真正做到年初有布置,年中有检查,年末有总结;

3、必须与各协办单位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尤其是责任追究问题。)

协办单位做到“两个确保”

1、明确协办任务的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确保主体责任到位

2、结合业务管辖范围、行业特点,确保协办任务按时保质完成。

 牵头和协办部门的具体廉政建设要求

 牵头单位:党委办公室

主要任务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要求:

⑴抓住党风廉政建设中需重点解决的突出问题,重点抓好党政正职的责任主体到位和责任追究落实,以及有关权钱人管理部门和有业务处置权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

⑵落实牵头单位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工作职责,定期召开联席会议。

[3]负责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和检查,加强对责任制不落实单位的督促检查。年底公布检查结果。

协办单位:纪检办公室

 牵头单位:纪检办公室

主要任务

执行中共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纪委对领导干部规范从政的规定

加强案件查办、协调工作

要求:

⑴组织协调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⑵检查干部执行规定的情况,研究存在的问题。

[3]对违反规定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

协办单位:党办、组织部、人事处、财务处、资产管理处

 牵头单位:组织部

主要任务

贯彻执行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的规定

贯彻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

切实开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专题民主生活会

开展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要求:

[1]切实开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专题民主生活会、。.

[2]贯彻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

[3]贯彻执行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的规定。

[4]认真贯彻执行《北京市区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北京市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及配套文件,制订审计计划。

[5]对被审计者违反党纪政纪的,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协办单位:纪检办公室、监察处•审计室

牵头单位:校办

主要任务

严格控制各种会议

贯彻执行公务交往中礼品登记上交制度的规定

要求:

⑴完善会议审批制度,严格控制会议规模、会议数量、会议时间、和会议经费。

⑵党政机关召开的各类会议,不准赠送礼品和纪念品,不准向下属单位摊派费用。

⑶继续执行中办、国办厅字[1998]23号文件规定,不准到庐山、黄山等12个风景名胜区召开会议。

⑷严格控制和审批到外省市组织召开各种会议和办班培训活动。

[5]健全完善公务交往中礼品、礼金登记、上交制度和工作机制,。

[6]对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协办单位:纪委、财务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留学生部

 牵头单位:资产管理处

主要任务

规范各类国有资产的使用管理行为

落实中央纪委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规定

要求:

⑴调查公用房屋的使用情况,建立公用房屋的使用管理制度。

⑵调研校有资产和固定资产的使用管理现状和相关法规,研究提高使用效益、规范管理的途径和措施。

[3]校办企业根据中纪委规定制定落实办法。

[4]不符合规定的要自查自纠;情节严重的要严肃查处。

协办单位:后勤管理处、保卫处、监察处•审计室

 牵头单位: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主要任务

加强公费出国(境)管理工作

要求:

⑴严格履行出国(境)审批手续,把好出国审批关,坚决制止一般性考察和没有明确目的及内容的出国(境)活动,坚决制止跨地区、跨部门的出国(境)活动。不得擅自延长境外逗留时间,不得擅自接受国内企业及境外中资企业的资助和邀请出访。

⑵严格执行中办发[1999]23号文件规定及我市的实施细则,实行领导干部出国(境)管理工作责任制,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协办单位:校办、人事处、组织部、纪检办公室、

牵头单位:校务公开领导小组

主要任务

积极推行校务公开

要求:

⑴根据市教委有关文件要求,调查研究,制定全校开展校务公开工作的规范性文件。

[2]开展校务公开试点。

协办单位:纪检办公室

 牵头单位:财务处

主要任务

切实执行公务活动接待的各项有关规定继续全面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

要求:

⑴严格执行公务活动接待的各项有关规定,不准超标准接待。

[2]严格执行国家批准的收费标准和“收支两条线”规定。

[3]亮证收费,使用中央、北京市印刷监制的票据。

[4]加强对各单位收费项目、标准的检查和管理,严格银行账户审批制度。贯彻落实经济责任制。

[5]研究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制度。

[6]对乱收费、乱罚款、私设小金库、乱支滥花行为,加大监督执纪的力度。

协办单位:后勤管理处、资产管理处、监察处•审计室

牵头单位:发展规划处

主要任务

规范各类办班行为

要求:

⑴严禁违反有关规定乱办班行为,禁止各部门和个人私自以学校名义办班,或私自为外单位或个人办班提供学校资源。

⑵加强对各类办班行为的规划、监督,严格查处违规行为。

协办单位:各教学单位、财务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监察处•审计室

牵头单位: 学生工作部

主要任务

规范招生考试行动、

要求:

⑴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招生考试的法律法规,严格招生纪律。

⑵加强对招生考试和录取的检查监督,严格查处违纪行为

协办单位:研究生部、继续教育学院、高职学院、监察处•审计室

牵头单位: 研究生部

主要任务

纠正和制止假学历、假学位和学术不正之风的滋生和蔓延

要求:

⑴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授予硕士、博士学位的评审工作,严格规范程序,严格把握条件,严明工作纪律。

⑵加强对学历、文凭发放工作的监督检查。

协办单位:教务处、继续教育学院、高职学院、监察处•审计室

 牵头单位:宣传部

主要任务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宣传教育工作

要求:

⑴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宣传教育力度,充分发挥多种新闻媒体的独特作用,形成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的整体合力。

⑵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内容纳入工作计划和各中心组学习计划,并加强督促检查。

协办单位:纪检办公室、组织部

 2004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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