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经贸学党发[2000]第25号
中共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委员会常务委员会议(以下简称常委会议)是校党委对学校重大问题进行集体研究和决策的重要会议。为加强党的领导,提高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一、会议制度
1、常委会议原则上每两周召开1次,因工作需要可临时召集。
2、常委会议由党委书记主持,特殊情况下,可委托党委副书记或党员校长主持。
3、常委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的成员出席,方能召开。因故不能参加时要事先向党委书记请假。
4、常委会议的参加人员是:校党委正、副书记、常委。主持日常工作的纪委副书记列席会议。根据会议内容,由会议主持人指定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5、党委办公室主任列席会议,负责会议记录。
二、议事内容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重要指示决定和学校党委会决议的实施方案和重要措施;
2、学校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精神文明建设、校园综合治理工作中的重要问题;研究党内外思想状况和党风廉政状况;按有关规定讨论和处理学校党组织和党员违纪案件,提出意见、建议或作出决定;
3、学校办学方向、指导思想、发展规划、教育教学改革、科技改革和管理体制等重要问题;
4、学校机构设置和中层干部的配备、定员定编和干部队伍、教师队伍建设中的重要问题以及中层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
5、学校重要规章制度、年度财务预决算、一次50万元以上的大额度资金的使用、校办产业政策;
6、学校年度工作计划与总结、学期工作计划、常委会工作报告和向上级的重要请示报告,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问题;
7、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和教代会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8、学校与国际国内的重要合作与交流项目,如重大科技合作与交流、合作办学与校外(境外)投资、出国(境)组团与校领导出国等;
9、维护学校稳定,及其它应当提交常委会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
三、议事程序和要求
1、常委会议议题由党委书记商校长确定。其他党政领导和职能部门可以向书记、校长提出需要讨论的重要问题的建议。会议日期和议题应提前通知与会人员。
2、凡提交会议讨论决定的重大问题,应做充分准备,提供论证材料、政策依据、可供选择的方案或建议。会前书记与校长应主动协商,交换意见,取得共识。涉及行政工作重要事项和重要行政干部任免的议题,会前应充分征求校长和主管副校长的意见,并对拟任命干部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民意测验和考核。
3、讨论议题时,一般先由提出议题的部门主要负责人报告情况,分管领导作出说明,然后展开讨论。
4、常委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决定重大问题,要进行表决。同一问题的赞成人数超过到会委员人数半数为通过。如对重要问题发生争论,双方人数接近,一般应暂缓作出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下次再表决,或向上级党组织请示。
5、常委成员在处理突发性事件或遇到紧急情况而无法提请集体讨论时,应当机立断,作出决定,并在事后急速向常委会汇报。
6、党委主要负责人要定期向其他常委成员通报工作情况。常委会议作出重要决定、发布重要文件前,要认真听取下级党组织的意见,并征询学院行政和党外人士的意见。
7、常委会决议一旦形成,个人必须服从和执行集体的决定,个人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并可向上级组织反映。会议议决事项,除授权传达者外,其他与会人员无权外传会议决议情况和讨论情况。
四、决议的执行和督办
1、常委会议形成的决议、决定,由党委办公室向缺席会议的人员和有关部门通报。必要时以文件或纪要的形式公布,由党委书记或副书记审核签发。讨论决定干部任免后,党群干部的任免,以党委名义,由书记签发文件;行政干部的任免,以学校行政名义,由校长签发文件。
2、党委办公室在党委授权下负责决议的督办和协调。各职能部门应及时将决议的执行情况反馈给党委书记或常委会议,必要时写出专题书面报告。
3、常委会记录由党委办公室负责整理归档。如因工作需要查阅常委会议记录,需经党委领导批准由党委办公室统一调阅。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校长办公会议是校长行使行政权力,召集有关领导对学校重大行政事项作出决策和决议的重要会议。为提高会议质量,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一、会议制度
1、校长办公会一般每两周召开1次或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安排。
2、会议由校长或校长委托副校长召集并主持。
3、会议参加人员是校长、副校长和校办公室、监察处(室)负责人,党委、纪委负责人也可参加会议,其他列席人员由校长确定。
4、应参加会议人员达到半数以上时,会议方能召开。
5、校长办公室秘书担任会议记录,并负责整理归档。
二、议事内容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上级重要指示决定和校党委决议的实施方案和重要措施;
2、讨论落实党委关于学校办学方针、指导思想、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方案实施意见和重要措施;
3、研究学校年度工作计划的实施、学期工作安排、校长工作报告和向上级的重要请示报告;
4、组织实施教学改革、科技改革,制定和实施教学计划、科技规划、科研计划,检查评估教学质量和科技成果,制定和实施师资队伍建设规划;
5、讨论落实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建立以校长、行政系统为主实施的德育管理体制,组织引导教职工结合本职工作开展“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活动;
6、讨论决定筹措经费、兴办产业,实施年度财务预算、落实大额资金使用和基本建设项目,加强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
7、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完善行政管理系统、设置和调整行政机构,健全教学、科研、行政与学生管理等规章制度,决定师生员工的奖惩;
8、审议决定学校召开的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学生工作等业务性工作会议,协调部署全校性的行政工作,听取系部处重要工作汇报;
9.讨论处理工会、教代会、团代会、学代会有关行政工作的提案,以及关系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
10、处理、决定日常行政工作需要共同商定的问题,通报工作情况。
三、议事程序和要求
1、校长办公会议议题由校长商党委书记确定。副校长和职能部门可以向校长提出需要讨论决定的问题的建议。
2、提出议题的领导和职能部门必须在会前做充分准备,提供有关资料和政策依据,可供选择的方案与建议。
3、由校长办公室负责会议有关准备工作,提前将会议地点、时间和议程通知与会人员。因故不能到会者,需事先向校长请假。
4、会议按确定的议题进行,如需临时增加议题,须经会议主持人同意。
5、重要问题的决定必须经集体讨论,校长在充分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决策。
四、决议的执行和督办
1、会议形成的决议、决定,应明确主管领导的责任,落实承办单位,提出完成时限及具体要求。
2、校长办公室根据会议要求,及时将会议决定通知到有关部门,必要时,整理会议纪要并经校长签发后,印发有关部门。
3、有关部门对会议决定及其完成时限要坚决执行,抓紧贯彻和落实。在执行中如有问题,应及时向主管校长报告。
4、会议决定的贯彻落实,由校长办公室负责督查和催办。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党政联席会议事规则
坚持和完善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是实行党政沟通情况、交流意见、协调工作的一项有效措施。为提高会议质量,加强会议管理,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一、会议制度
1、校党政联席会议每周召开一次,一般定在每周五,形成例会制度。
2、会议由党委书记或校长召集并主持。
3、参加会议人员:校党委正副书记、正副校长、纪委书记。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负责人列席会议,其他列席人员由会议主持人根据会议内容确定。
4、校长办公室秘书负责会议记录,并整理归档。
二、议事内容
1、学习贯彻党和国家的政策法令及上级部门的有关指示、决定。
2、通报本周校党政领导各自主管工作的情况,研究需要党政协调解决的问题。
3、研究下周工作,拟定下周会议日程。
4、审议提交党委常委会和校长办公会讨论的事项。
三、会议要求
1、校党政领导应互相尊重,互相支持,团结协作。
2、通报工作情况,力求简明扼要。
3、安排工作以大局为重,有分工,有合作,不推诿,保证工作顺利开展。
4、校党政联席会议对重要事项一般不作决定。
四、会议落实
1、校长办公室秘书根据会议安排拟定下周会议日程表,及时下发到各部门。
2、重要的党政联席会记录,由校长办公室秘书负责送因故缺席者阅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