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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设党员服务转化中心 加强农村民主监督

更新时间 2008-05-08 22:02

2006年以来,三门县在积极引导发展农村基层民主的同时,创设了乡镇党员服务转化中心,集教育、监督、预防三位一体,构筑新型村级民主监督新平台,切实破解了少数农村党员借民主自治之名游离党纪监督之外这一难题,有力地维护了农村和谐稳定。一年多来,14个乡镇服务转化中心已成功促使65名党员转化。主要做法是:

一是构筑平台,规范运作。乡(镇)纪委牵头成立由纪委书记任组长、组织委员等为成员的党员转化领导小组,组建由组织委员、纪委委员、组织干事及宣传干事等组成的党员干部服务转化中心支部,下设宣传教育小组、监督小组,同时建立党员服务转化中心工作准则、学习会、谈话、民主评议和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等一系列制度,使转化工作有章可循,按规操作。

二是突出重点,分类教育。针对被转化党员的问题和特点,乡(镇)党员服务转化中心实行一对一结对帮扶制度,坚持“一般问题加强学习、重点问题重点学习”。要求被转化党员要有学习笔记,每季度提交1000字左右的学习心得体会。被转化党员在学习结束、组织关系转到村里后,一年内由中心监督小组每季度与被转化党员联系一次,开展谈话一次,听取他们参加教育学习后的想法、心得体会及今后打算,及时掌握他们的思想和工作动态。

三是民主评议,严格管理。乡(镇)党员服务转化中心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评议大会,邀请村“两委”干部、村老干部、人大代表等参加,被转化党员在会上进行述职述廉,汇报思想政治、工作表现、支持村“两委”工作等重大事务情况,由村“两委”、人大代表、村老干部等当面点评。最后对被转化党员的思想政治表现、生活表现、勤政表现及工作表现等5大项25小项进行打分和背靠背民主测评,80分以上为合格,80分以下为不合格。民主测评与考察结果结合起来,通过者组织关系转回原村,不能通过者继续接受学习转化教育。(作者系:浙江省三门县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朱建新)

摘自:中纪委监察部杭州培训中心-杭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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