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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经验完善提高着力推动惩防体系建设可持续发展

更新时间 2007-12-20 14:24

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对反腐倡廉工作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一项长期而紧迫的任务。近几年来,杭州市根据中央、省委的要求和形势发展的需要,坚持把构建惩防体系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反腐倡廉工作的主线,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积极探索、认真实践,初步走出了一条符合杭州实际、具有杭州特点的构建工作路子,促进了反腐倡廉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系统化,为全面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打下了良好的工作基础。总结近年来的工作实践,主要有以下五个特点:

一、在工作定位上,着力发挥体系的“主线”作用

从实践来看,构建惩防体系这一战略任务的提出和实施,一方面有利于从经济社会发展和反腐倡廉工作的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地设计总体思路,为推进反腐倡廉工作提供一张“施工图”,整体有序地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另一方面也有利于随着形势的发展和实践的深入,不断丰富和完善构建工作内容,为反腐倡廉工作注入新的活力,逐步织紧织密防治腐败的“安全网”。几年来,我们坚持把构建惩防体系摆在反腐倡廉整体战略的高度来谋划、实施,有效发挥了惩防体系的“主线”、“管总”作用。2003年4月,我市制定出台了《杭州市构建反腐保廉体系的实施规划》,从诱发领导干部腐败的成因出发,提出了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考核激励、公共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教育防范、查办惩戒、廉政预情和组织保障等七大机制的构建工作思路。2005年,中央《实施纲要》和省委《实施意见》颁布以后,我市又制定出台了《贯彻意见》,从教育、制度、监督、改革、惩治五个层面,进一步丰富和完善构建体系的主要任务。《实施规划》和《贯彻意见》都结合杭州实际,系统谋划了一个时期反腐倡廉的前瞻性思路,并由此来部署安排每年的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对已经取得成效的,进一步巩固深化;对条件成熟的,全面加以推进;对符合发展方向的,积极开展试点;对体系有要求但付诸实践时机尚未成熟的,加强调研、积极探索。在此基础上,对各项任务的落实情况按照构建体系的要求进行对照检查,及时查找工作中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并把一些新情况新问题的治理之策纳入体系构建任务,推动构建工作与时俱进、整体发展。今年,我们又根据体系发展的要求,开始着手研究制定“2008—2012年构建惩防体系工作计划”,谋划未来五年的工作任务,努力增强体系的主动性、前瞻性和创造性,保证体系始终在创新中完善,在完善中发展。

二、在工作布局上,着力形成宽领域、多层次、全覆盖的构建态势

构建惩防体系涉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各个领域,涵盖反腐倡廉工作各个方面,这就要求我们开展体系构建必须是宽领域、多层次、全覆盖的。在宣传发动上,我们始终着眼于全党全社会,突出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这个重点,充分运用媒体报道、主题宣讲等各种形式加强舆论宣传,力求“领导干部熟知、党员群众了解”,为构建惩防体系奠定广泛的思想舆论基础。在宏观层面的把握上,我们主动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的要求,把体系构建贯穿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之中,统筹协调,全面推进。在微观操作层面,我们坚持把体系构建与各地各部门的业务工作结合起来,统一研究、部署、落实,变“要我抓”为“我要抓”,促使体系构建与推进反腐倡廉具体工作、与部门各项业务工作相互促进、相互提升,增强了各地各部门构建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感,实现了构建工作的经常化、有序化。同时,针对当前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际,我们不断拓展构建体系的工作领域,使体系构建由区(县、市)层面向农村、城市基层延伸,由党政机关向国有企事业单位延伸,形成了“三域一体”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格局。

三、在工作路径上,着力推动重点构建、协同构建和科技促建齐头并进

惩防体系建设量大面广,而且大都是创新性、探索性很强的工作,在整体推进的同时,必须以点带面、重点突破。为此,我市根据工作实际,在贯彻省里“4+1”构建方式的基础上,提出了“重点构建”和“协同构建”的工作要求。就是以杭州市作为一个整体单元,明确各区(县、市)和市直部门的重点工作领域,并将重点构建任务进行“配对”,通过彼此联系、指导、互动的方式,系统构建某一领域的制度监管体系。两年来,这一思路在全市得到了较好贯彻,各区(县、市)在落实市里部署的重点构建和协同构建任务过程中,能积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把专项构建任务分解落实到有关职能部门,并主动求教于市级有关部门的专家,争取他们的帮助和支持;承担重点构建和协同构建任务的市直有关部门,能结合行业和系统特点,认真谋划专项构建任务,细化工作目标、内容和措施,并加强对有关区(县、市)的指导和配合。通过这样一种工作模式,较好地发挥了工作的集聚效应,达到了资源共享、工作互动、合作共赢的效果,也进一步发展和巩固了各地各部门的创新和特色工作成果,为在全市推开提供了宝贵的经验。此外,为了顺应政府管理方式的新变化和信息化、网络化、智能化的时代潮流,我们坚持把现代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引入到体系构建工作中,推行网上审批、电子政务,开发实施网上政务实时监督系统,规范了行政行为,提高了监督效率,增强了监督刚性,降低了监督成本。目前,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医用药品使用管理、政府采购、土地交易和产权交易等6个监督子系统已全部投入运行,初步形成了符合当前工作实际的网上政务实时监督的总体思路、基本框架和运作模式。今年,我们又将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做好完善、扩面和提升工作,丰富和发展科技促建的工作途径,着力打造“数字监察”,不断提高体系构建的科技含量。

四、在工作目标上,着力构建规范有序、制约有效的制度体系

构建惩防体系就是要将制度建设贯穿于加强教育、强化监督、深化改革、从严惩治等构建体系的各个环节,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几年来,我们始终坚持把制度建设作为构建惩防体系的一个主抓手,促进反腐倡廉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制定实施与构建惩防体系相配套的法规制度建设计划,切实抓好188个法规制度的制定和修订工作,把制度建设涵盖于防治腐败的方方面面,以制度建设成果来体现构建工作成果。注重制度与制度之间的内在关联度,使之形成有效的“制度链”或“制度网”,提高制度的整体协防能力。特别是针对当前反腐倡廉的重点、难点问题,率先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设工程领域监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村级民主政治建设、廉政文化建设等五个方面,建立健全了较为完备、较具操作性的制度框架。同时,注重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督办机制,及时汇总执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责成有关部门认真研究解决,努力发挥制度体系在防治腐败中的最佳效能。

五、在工作机制上,着力落实合力共建、科学引领的保障措施

惩防体系建设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只有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协调各方,才能保证其健康有序的推进。几年来,我们不断强化责任机制。坚持把体系构建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机结合、同步进行、责任分工,明确工作职责,形成了构建工作领导力量、协调力量、工作力量相互支撑、相互促进、合力共建的良好局面。建立健全督查机制。坚持集中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和定期、不定期抽查等形式,并把构建惩防体系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巡视的重要内容,加强对体系构建工作的督促检查,切实做到每季度进行一次督查,每半年进行一次汇报交流,每年进行一次全面考核。对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认真总结宣传,对督促检查中发现的矛盾和问题立即落实整改,及时加以解决。积极探索测评机制。召集浙江大学、浙江财政学院专家组成联合课题组,共同破解“惩防体系绩效评价办法”这一课题,拟通过自评和上级组织考核、以及群众和社会评价相结合的方式,科学评价构建惩防体系工作,发挥评价办法的“度量衡”、“助推器”、“指挥棒”作用,保障和推动构建惩防体系工作始终朝着健康的轨道发展。目前,该测评办法已进入实证研究阶段,将于近期在全市再次进行测评试点。

虽然这些年我市的构建惩防体系工作迈出了可喜一步,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惩防体系建设仍然任重道远。我们要充分认识反腐倡廉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按照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要求,进一步总结经验,加强研究,积极探索,完善提高,着力推动我市惩防体系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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