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孙病已立”谶言的出现与昭帝统治局势
张小锋
内容提要:
昭帝时期,统治集团内部的斗争十分激烈,不仅昭帝、霍光与各诸侯王、戾太子残存势力之间存在着斗争,而且霍光集团与其他大臣之间也滋生着矛盾,“公孙病已立”谶言的出现正是这种复杂政治局势的反映,它的出现为宣帝得即大统产生了积极影响,同时也拉开了西汉后期易君受命活动的序幕。
关键词:
昭帝统治 皇室斗争 宣帝 谶言
大凡论及西汉昭帝时期历史者,多言昭帝即位,霍光秉政,实行“轻徭薄赋,与民休息”[1]的政策,从而促成了百姓充实,政治稳定,四夷辑睦的中兴局势,很少有人注意到昭帝时期统治集团内部的政治局势。事实上,终昭帝一朝,统治集团内部的斗争仍十分激烈,不仅昭帝、霍光与各诸侯王、戾太子残存势力之间存在着斗争,而且霍光集团与其他大臣之间也滋生着矛盾,本文拟从元凤三年(公元前78年)出现的谶言“公孙病已立”的角度,对以上问题作一探讨,不妥之处,祈望指教。
一、问题的提出
《汉书》卷七十五《眭两夏侯京翼李传》载:
“孝昭元凤三年正月,泰山莱芜山南匈匈有数千人声,民视之,有大石自立,高丈五尺,大四十八围,入地深八尺,三石为足。石立后有白鸟数千下集其旁。是时昌邑有枯社木卧复生,又上林苑中大柳树断枯卧地,亦自立生,有虫食树叶成文字,曰‘公孙病已立',孟推《春秋》之意,以为‘石柳皆阴类,下民之象,泰山者岱宗之岳,王者易姓告代之处。今大石自立,僵柳复起,非人力所为,此当有从匹夫为天子者。枯社木复生,故废之家公孙氏当复兴者也。'孟意亦不知其所在,即说曰:‘先师董仲舒有言,虽有继体守文之君,不害圣人之受命。汉家尧后,有传国之运。汉帝宜谁差天下,求索贤人,禅以帝位,而退自封百里,如殷周二王后,以承顺天命。'孟使友人内官长赐上此书。时,昭帝幼,大将军霍光秉政,恶之,下其书廷尉。奏赐、孟妄设妖言惑众,大逆不道,皆伏诛。后五年,孝宣帝兴于民间,即位,征孟子为郎。”
这段记载反映了:昭帝元凤三年出现了昭帝应当退位而选取庶民中的贤人为君的谶言,这个贤人是“故废之家”的“公孙病已”,眭弘(字孟)因倡导这一谶言而丧生,然而“故废之家”的“公孙病已”却安然无恙。孙家洲先生曾在《汉代“应验”谶言例释》[2]一文中对“公孙病已立”的谶言有所论及,他指出:“虫咬柳叶竟成语句,实为不可思议之事,且从史籍寻觅,又不见人为编造之迹。对此,我们如不愿以‘神秘'相释,只能推 断为虫咬痕迹与文字笔划的偶然巧合。”他的论断自有其精到之处,然对“公孙病已立”谶言的出现所反映的昭帝时期社会问题,仍未道尽其历史底蕴。试想,纵使虫咬柳叶痕迹与文字笔划的一致纯属偶然,如果没有人为暗中鼓噪的因素,又如何能够发现它呢?纵使它被人们发现了,又有谁敢去轻易宣扬和声张?秦始皇因为东郡一块陨石上刻有“始皇帝死而地分”的不利言论而将这块刻石周围的民户全部处死[3],汉武帝为了铲除有可能成为天子者,竟然听信术士妄言,下令将长安监狱中关押的所有犯人通通杀掉[4]。然而昭帝时期,人们似乎忘记了妄言惑众所带来的严重后果,“公孙病已立”的谶言悄然兴起,并且闹的千人匈匈、沸沸扬扬,甚至有大臣冒生命危险去上书朝廷,解释说这是皇帝应当“求贤禅位”的征兆。为什么会在史家所盛誉的西汉“昭宣中兴”时期产生“公孙病已立”、皇帝应“求贤禅位”的言论呢?这种言论的出现又反映了怎样的社会内容?它对宣帝的即位及后来的汉代社会产生了怎样的影响?这种种问题,值得深思。
二、“公孙病已立”中的“公孙”何意?
关于元凤三年的怪异记载,除《汉书》卷七十五《眭两夏侯京翼李传》外,尚见于卷二十七《五行志中》,卷七《昭帝纪》中。从各种记载来看,这些怪异现象中需要注意的有两处,一为“昌邑”,二为“公孙”。《汉书》卷六十三《武五子传》载:“昌邑哀王髆天汉四年立,十一年薨,子贺嗣。立十三年,……国除,为山阳郡。”可见,昭帝元凤年间,“昌邑”当指昌邑哀王刘髆子刘贺,这样,“昌邑有枯社木卧复生”,“故废之家公孙氏当有复兴者”似乎有了具体的内容。昌邑哀王刘髆为武帝宠妃李夫人所生,“巫蛊之祸”前后很受武帝宠爱,一度成为武帝更换太子的最佳人选。李夫人不幸早死,武帝思念不已,“图画其形于甘泉宫。……上以夫人兄李广利为贰师将军,封海西侯,延年为协律都尉。” [5]后来由于贰师将军李广利与丞相刘屈氂密谋请立昌邑哀王刘髆为太子的阴谋败露,刘屈氂被腰斩东市,李广利投降匈奴[6],昌邑哀王刘髆因此而失宠。关于昌邑哀王刘髆的死因,史籍阙载,但若将他的死与刘屈氂被腰斩、李广利投降、武帝临死之前听长安“望气者”一言下令尽杀长安郡邸系囚以及垂危之际病榻托孤等事前后联系起来看,刘髆之死很可能是武帝为扫清昭帝即位的障碍而巧做安排的结果。昭帝崩后,因无嗣,霍光诏昌邑哀王刘髆之子刘贺即位,嗣孝昭帝后。刘贺即位后名为天子,实为傀儡,为了摆脱霍光控制,乃与其心腹密谋铲除霍光,由于机密泄漏,反被霍光废黜。[7]由昌邑王刘贺能被立为天子来看,昌邑当时的确有一定影响,但若将“昌邑”与“公孙”相比较,似乎“公孙病已立”更具有明确的社会内容。汉武帝太子刘据因“巫蛊之祸”而含冤身死,除其遗孙刘病已之外,太子家人全部遇害。尽管武帝后来有所悔悟,但并未彻底为戾太子平反。昭帝嗣立后,也未对戾太子冤案进行昭雪,所以太子遗孙刘病已只能沦为庶人而已。《汉书》卷八《宣帝纪》载“孝武皇帝曾孙病已”,师古注曰“盖以夙遭屯难而多病苦,故名病已,欲其速差也。后以为鄙,更改讳询。”孝武曾孙,无疑当指戾太子刘据之孙刘病已。“病已”为戾太子之孙名,并且“庶人”、“故废之家”完全符合他的身份,《后汉书》卷十三《隗嚣公孙述列传》载:“述亦好为符命鬼神瑞应之事,妄引谶记。以为孔子作《春秋》,为赤制而断十二公,明汉至平帝十二代,历数尽也,一姓不得再受命。又引《录运法》曰:‘废昌帝,立公孙。'《括地象》曰:‘帝轩辕受命,公孙氏握。'……数移书中国,冀以感动众心。帝患之,乃与述书曰:‘图谶言公孙,即宣帝也。'”由此可见,“公孙病已立”谶言中“公”是指戾太子,“孙”是指刘病已。司马光认为“公孙病已立”为“宣帝兴于民间之符”[8],吕思勉认为《眭两夏侯京翼李传》所载 “公孙病已立”之语,“当系事后附会之谈”[9],并认为眭弘“推《春秋》之意,以为当有匹夫为天子者,……以后世眼光观之,甚似教霍光以篡夺者。”[10]如果眭弘是在教唆霍光,便不会有“孟意亦不知其所在”的记载,更不会不讲策略而冒然上书,也不会遭昭帝和霍光杀害了,如果是在教唆霍光,宣帝即位后不但不会征眭弘之子为郎,反而会加罪于他。由霍光杀害眭弘和宣帝征其子为郎来推断,“公孙病已立”谶言也不是后人所附会,更不象在教唆霍光篡代昭帝,而恰恰是当时心慕和追随武帝戾太子的残存势力暗中鼓躁的结果。事实上,当宣帝尚在襁褓中时,便有当为天子的言论[11],只不过,当时言宣帝可为天子的情形与昭帝元凤年间的“公孙病已立”二者的目的根本不同罢了。
三、“巫蛊之祸”前后戾太子势力的沉浮
汉武帝戾太子刘据是一位颇具统治才能的人物,他七岁时被立为太子,死时年仅三十八岁。在他三十二年的太子生涯中,曾团结了一大批朝廷官僚,结成了强大的势力集团。《汉书》卷六十三《武五子传》载,武帝年二十九岁时,喜得太子,十分宠爱,“为立禖,使东方朔、枚皋作禖祝。少壮,诏受《公羊春秋》,又从瑕丘江公受《谷梁》。及冠就宫,上为立博望苑,使通宾客,从其所好。”《资治通鉴》卷二十二《汉纪》武帝征和二年闰月条载:“上年二十九乃生戾太子,甚爱之。及长,性仁恕温谨,上嫌其材能少,不类己;而所幸王夫人生子闳,李姬生子旦、胥,李夫人生子髆,皇后、太子宠浸衰,常有不自安之意。上觉之,谓大将军青曰:‘……太子敦重好静,必能安天下,不使朕忧。欲求守文之主,安有贤于太子者乎!闻皇后与太子有不安之意,岂有之邪?可以意晓之。'……太子每谏征伐四夷,上笑曰:‘吾当其劳,以逸遗汝,不亦可乎!'”由此可见,武帝对太子是怀有特殊的感情,不仅十分重视太子的成长教育,而且对太子与自己迥乎不同的“敦重好静”的性格大加赞赏。当太子劝谏自己时,不但不生气,反而笑言相慰。当有人谗言太子过错时,不但不追究,反而诛杀谗言者。[12]更为重要的是,武帝对太子的治国理政的才能深信不疑。[13]正是在汉武帝的宠爱和扶植下,随着时间的推移,不知不觉的在太子周围便集结了一股强大的势力,不仅朝廷中“群臣宽厚长者皆附太子”[14],而且还拥有以大将军大司马卫青为首的军事集团和以皇后卫子夫为首的后宫势力的鼎力支持。元封五年(公元前 106 年)大将军卫青薨,由此可以推定,元封五年以前是卫太子势力最为强盛的时期,此后,太子势力开始衰退。尽管如此,在“巫蛊之祸”前,太子党羽当有数万人之多。[15]
任何事情的发展都有其两面性,太子势力的发展也是这样。随着太子势力的日渐发展,武帝对太子的态度也由宠爱变为了不满,曾几欲废易太子,只因事关国家安危而作罢。更为重要的是武帝与太子在内外方略上存在着巨大分歧,“各有一班为自己效力的臣僚,他们的关系就超越了宫廷生活中的父子关系和个人的权势关系,而具有朝廷中两种相矛盾的政治势力的性质。这两种政治势力的矛盾,在形势变化的时候,有可能激化起来,表现为武帝与太子的不可两立的抗争。”[16]到征和二年(公元前 91 年)“巫蛊之祸”发生时,太子刘据已是三十八岁的成年皇太子了,以太子为代表的势力集团仍有数万之众,这样就构成了武帝统治的最大障碍和威胁。此时,武帝再也不能容忍太子庞大势力的存在,为了“匕鬯不惊”的铲除羽翼丰满的太子势力集团,武帝便处心积虑地策划了“巫蛊之祸”,借“巫蛊”这一“杀手锏”来彻底地铲除太子势力,这也正是“巫蛊之祸”能够发生的深层的政治原因。
征和二年发生的“巫蛊之祸”是一起震骇汉廷朝野内外的大冤案,这起旨在彻底肃清太子党羽的冤狱持续数年之久,从京师、三辅到地方郡、国,株连所及,上至皇后、太子、公主,下及兵丁、百姓,数万生灵惨遭涂炭,就连当时尚在襁褓的太子遗孙刘病已及长安郡邸狱中所有“录囚”也险遭屠戮。经过“巫蛊之祸”的扫荡,太子势力几被消灭殆尽,幸存的孑余人员也只能苟且活命而已。然而,冤案毕竟是冤案,若坐视不理,难弥天下人之口。后来武帝曾为太子冤案进行过平反,如筑思子宫、建归来台、族灭江充家和苏文等人,但未及彻底展开,武帝便溘然长逝,平反工作也随之草草收场。汉武帝是一位“天资高,志向大”[17]的有为君主,他“外事四夷,内兴功利,役费并兴”[18],以致使“百姓贫耗”[19]、天下“户口减半”[20],加之他持法严酷,引起了人们的不满,然而太子却以其“宽厚”、“仁恕温谨”的性格和政治作风赢得了天下百姓的爱戴。文武张弛,理国之道,这就是武帝为什么称赞太子说“欲求守文之主,安有贤于太子者乎”的原因之一。太子势力经“巫蛊之祸”的扫荡,几乎殆尽,但毕竟留有残余。太子冤死,“天下闻而悲之”[21],举国上下怜慕太子,殷切盼望看到给太子沉狱洗冤的一天,然昭帝即位后,对卫太子案却不闻不问,这引起了戾太子残存势力的极大不满。《汉书》卷七十一《隽疏于薛平彭传》载:“始元五年(公元前 82 年),有一男子乘黄犊车,建黄旐,衣黄襜褕,著黄冒,诣北阙,自谓卫太子。公车以闻,诏使公卿将军中二千石杂识视。长安中吏民聚观者数万人。右将军勒兵阙下,以备非常。丞相御史中二千石至者(立)[并]莫敢发言。京兆尹不疑后到,叱从吏收缚。……遂送诏狱。……廷尉验治何人,竟得奸诈。本夏阳人,姓成名方遂,居湖,以卜筮为事。有故太子舍人尝从方遂卜,谓曰:‘子状貌甚似卫太子。'方遂心利其言,几得以富贵,即诈自称诣阙。”由上可见,在戾太子于湖县自杀后的五年 ,“民间因出于同情他受冤而死,还有人传言卫太子还活着,流落在外。”[22]所以,当成方遂[23]出现在长安街头时,便立即引起了一片混乱,轰动了朝野内外,这说明昭帝此时的威信尚不足以绥服天下。成方遂之所以敢冒充卫太子制造事端,除个人贪图富贵的愿望所驱使外,还因为他觉察到了当时社会上存在着一股强烈的思慕戾太子的社会潮流,看到了昭帝即位后既未给卫太子本人平反,亦未恢复其残存势力的应有地位[24],从而引起了人们的不满。由于这种不满情绪具有广阔的社会基础,所以便衍化为昭帝统治的一种潜在威胁。任何一种社会思潮的兴起,绝不是空穴来风,而是有着深刻的社会内容。冒充戾太子制造混乱事件和“公孙病已立”的谶言的出现,正反映了昭帝元凤年间戾太子残存势力的复苏和人们思慕戾太子思潮的回笼。戾太子势力的再次崛起,是在宣帝即位以后。
四 、“天命”理论的两重性及其它
武帝时期,儒术之所以能够取代“黄老”思想而登上统治舞台,是因为这种经过董仲舒改造的儒术恰好适应了武帝力求建立一个君主高度集权的“大一统”的封建国家的要求。自董仲舒上《天人三策》,以阴阳灾异祥瑞来注解武帝的圣明统治而倍受青睐以来,“天命”理论便甚嚣尘上,对汉代乃至整个封建社会产生了巨大的影响。通常一提及“天命”论,人们便往往言其是为论证君王的绝对权威和神圣性而服务的,其实,这一学说也含有限制和约束君主行为的积极意义。一方面,“天命”理论强调天命不可违背,皇帝是“天之子”,是秉承“天意”行事去统治臣民的,人民要绝对服从皇帝;另一方面,“天命”理论又借助上天的威力来约束君主的行为和权力。董仲舒说:“臣谨案《春秋》之中,视前世已行之事,以观天人相与之际,甚可畏也。国家将有失道之败,而天乃先出灾害以谴告之,不知自省,又出怪异以惊惧之,尚不知变,而伤败乃至。”[25]“天子不能奉天之命,则废而称公。”[26]由此可见,“天命”理论本身是一面双刃剑,握在不同的君主手中,便会产生不同的威力。“威强睿德”的汉武帝通过种种手段,使君主集权臻于造极,这样便能够游刃有余的操持“天命”理论来为自己统治的圣明和皇权的神圣性唱赞歌,然而,武帝猝然崩逝之后,境况则迥乎一变。昭帝幼冲,霍光秉政,此时的“天命” 理论反而成为臣下限制君主行为和诸侯王反对昭帝以便夺取皇位的如意棒。当然,在任何时候,“天命”理论都发挥着双重作用,只不过,在某一特定时期,“天命”理论中的某一种作用发挥的更为突出而已。
以情理而言,伴随昭帝的成长,君主权力应该逐渐加强,而辅政大臣霍光的权力则应不断减弱,然而事实却恰恰相反,随着时间的推移,霍光权力渐次扩展。武帝临终时的托孤大臣金日磾、上官桀、桑弘羊分别于始元二年(公元前 85 年)、元凤元年(公元前 80 年)死去,大大便利了霍光独揽大权。《汉书》卷六十八《霍光金日磾传》载:“昭帝既冠,遂委任光,讫十三年,百姓充实,四夷宾服。……自昭帝时,光子禹及兄孙云皆中郎将,云弟山奉车都尉侍中,领胡越兵。光两女婿为东西宫卫尉,昆弟诸婿外孙皆奉朝请,为诸曹大夫,骑都尉,给事中。党亲连体,根据于朝廷。”这种君主幼弱、霍光权移主上的现实使武帝苦心经营的君主高度集权的体制受到严重的冲击,也大大削弱了君主权力的神圣性。同时,这种政治环境也成为“易君禅位”谶言崛起的温床。霍光以臣侵君的行为不仅不会为儒家思想所颂扬,而且会引起朝中大臣和诸侯王的不满,然而他们又无法改变时局,于是便转向求助“天命”理论来表达自己的政治愿望,认为灾异叠现正是汉帝当“求索贤人,禅以帝位,而自退百里”的征兆,在他们看来,只有易君禅位,才会结束臣强君弱的局面,开创新的统治局势,这正是元凤三年“公孙病已立”谶言出现的思想根源。事实上,自武帝以降,君弱臣强之局几成不可逆转之势,且愈演愈烈,易君禅位的呼声也越来越高,直至王莽代汉而结束。
值得注意的是,昭帝之死,原因不明,然而昭帝无嗣和“时体不安”无疑又助长了“公孙病已立”谶言的出现。昭帝“(始元)四年春三月甲寅,立皇后上官氏。”[27]皇后时“年甫六岁”[28],帝长后六岁。假如皇后十岁左右便可生育[29],即元凤二年(公元前 81 年),此时昭帝当为十六岁。《汉书》卷九十七《外戚传》载:“光欲皇后擅宠有子,帝时体不安,左右及医皆阿意,言宜禁内,虽宫人使令皆为穷绔,多其带,后宫莫有进者。”这透漏出昭帝的身体状况并不好,也暗示了昭帝无嗣[30]和英年早逝的原因。
昌邑王刘贺被废后,继立者不是别人,而正是戾太子刘据孙刘病已,这决不是偶然的巧合。笔者认为,霍光之所以拥立宣帝,不仅仅因为宣帝起自民间,根基薄弱[31],易于操纵,还因为宣帝有当为天子的谶言征兆。拥立宣帝既可上承天意,又符合自己的心愿。当然,“公孙病已立”谶言,难脱人为暗中鼓躁的因素,但它毕竟在论证宣帝即位的合法性中加入了一个重重的筹码。宣帝即位,本身又证明了“公孙病已立”谶言理论的神奇魅力,这为后来夏贺良导演的“再受命”闹剧及王莽的代汉受命等活动埋下了隐患。
——《中国史研究》 2001 年第 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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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汉书》卷七《昭帝纪·赞》。
[2]孙家洲 : 《汉代 “ 应验 ” 谶言例释》,载《中国哲学史》 1997 年第 2 期第 82 - 88 , 128 页。
[3]《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载:“三十六年,荧惑守心。有坠星下东郡,至地为石,黔首或刻其石曰‘始皇帝死而地分'。始皇闻之,遣御史验问,莫服,尽取石旁居人诛之,因燔销其石。”
[4]《汉书》卷八《宣帝纪》载:武帝后元二年(公元前 87 年)“望气者言长安狱中有天子气,上遣使者分条中都官狱系者,轻重皆杀之。”卷七十四《魏相丙吉传》又载:“郡邸狱系者独赖吉得生”,可见,“杀囚”诏令中途废止。
[5]《汉书》卷九十七《外戚传》。
[6]事见《汉书》卷六十六《公孙刘田王杨蔡陈郑传》。
[7]关于刘贺被废之因,史书多言刘贺“行淫乱”,因故废。吕思勉认为“史所言昌邑王罪状,皆不足信。”(见《秦汉史》第 154 页,上海古籍出版社, 1983 年 2 月第 1 版。)《汉书》卷六十八《霍光金日磾传》载刘贺罪行连篇累牍,其一为“受玺以来二十七日,使者旁午,持节诏诸官署征发,凡千一百二十七事。”试想,二十七日,除去解玺绶一日外,余二十六日,征发千一百二十七事,平均每天当发近四十四事,再除去夜间时间,平均每小时当发近四事,由此可见昌邑之罪,纯属捏造之词。再者,若果真昌邑“行淫乱”,霍光亦当负有“亡辅导之谊,陷王于恶”的罪名,但霍光却一点未受牵连。昌邑被废后,昌邑心腹二百余人皆为霍光诛杀,昌邑号呼市中曰:“当断不断,反受其乱。”由此可知,昌邑被废之主要原因,纯属机密泄漏,为霍光暗算所致,而绝非昌邑王行为不端。
[8]《资治通鉴》卷二十三《汉纪》昭帝元凤三年正月条。
[9]吕思勉:《秦汉史》第 173 页,上海古籍出版社, 1983 年 2 月第 1 版。
[10]同 9 。
[11]《汉书》卷七十四《魏相丙吉传》载:“时宣帝生数月,以皇曾孙坐卫太子事系,吉见而怜之。……后元二年,武帝疾,往来长阳、五柞宫,望气者言长安狱中有天子气,于是上遣使者分条中都官诏狱系者,亡轻重一切皆杀之。”
[12]《资治通鉴》卷二十二《汉纪》武帝征和二年闰月条:“黄门苏文告上曰:‘太子与宫人戏。'上益太子宫人满二百人。……上尝小不平,使常融召太子,融言‘太子有喜色',上嘿然。及太子至,上察其貌,有涕泣处,而佯语笑,上怪之;更微问,知其情,乃诛融。”
[13]《资治通鉴》卷二十二《汉纪》武帝征和二年闰月条:“上每行幸,常以后事付太子,宫内付皇后;有所平决,还,白其最,上亦无异,有时不省也。”
[14]《资治通鉴》卷二十二《汉纪》武帝征和二年闰月条。
[15]《汉书》卷四十五《蒯伍江息夫传》载:“于是上以充为使者治巫蛊。……坐而死者前后数万人。”卷六十三《武五子传》载,卫太子斩江充后,“遂率宾客为将率,与丞相刘屈氂等战。”卷六十六《公孙刘田王杨蔡陈郑传》载太子与丞相双方“合战五日,死者数万人,血流入沟中。”江充穷治巫蛊致死者中固然有冤屈之人,但若将在与丞相兵戎相见中战死的太子集团人数考虑在内,则戾太子死后的残存势力尚有数万人。由此推测,在太子势力最为强盛时期,整个集团的人数当比“数万人”的记载多出许多。
[16]田余庆:《论轮台诏》,载《秦汉魏晋史探微》第 28 - 58 页,中华书局 1993 年 11 月第 1 版。
[17] [ 宋 ] 黎靖德编、王星贤点校:《朱子语类》卷一百三十五《历代二》,中华书局, 1986 年 3 月第 1 版。
[18]《汉书》卷二十四《食货志上》。
[19]《汉书》卷二十三《刑法志》。
[20]同 1 。
[21]《汉书》卷六十三《武五子传》。
[22]陈其泰:《再建丰碑:班固和〈汉书〉》第 162 - 163 页,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 1994 年 11 月第 1 版。需要指出的是,陈书所载假冒太子制造混乱一事在“昭帝即位当年(公元前 86 年)”,察《汉书》卷七《昭帝纪》、卷七十一《隽疏于薛平彭传》皆载为“始元五年”,即公元前 82 年,由此知陈书此处误。
[23]关于冒充卫太子制造混乱的这一男子姓名,《汉书》前后记载不一。卷七《昭帝纪》载:“(始元五年)夏阳男子张延年诣北阙,自称卫太子,诬罔,要斩。”卷七十一《隽疏于薛平彭传》载为成方遂,且记载比《昭帝纪》更为详细,疑《昭帝纪》误。
[24]《汉书》卷九十七《外戚传》载,掖庭令张贺“本卫太子家吏,及太子败,贺坐下刑”,然终昭帝一朝未见拔擢;《居延新简(甲渠侯官与第四燧)》(文物出版社 1990 年 7 月第 1 版)所录破城子出土木简 E · P · T43 : 92 载“故大(太)子守观奴婴齐……前病死”,这里“故大(太)子”即戾太子刘据,其守观奴婴齐在默然无闻中病困而死;当时戾太子唯一的遗孙刘病已也仅能是“以庶人衣食县官”而已。由此可见,昭帝嗣位后,并未给戾太子昭雪平反,也未恢复戾太子残存势力的应有地位。戾太子冤狱的彻底昭雪,是在宣帝即位以后。
[25]《汉书》卷五十六《董仲舒传》。
[26][ 汉 ] 董仲舒撰、 [ 清 ] 凌曙注:《春秋繁露》卷十五《顺命》,中华书局, 1975 年 9 月第 1 版。
[27]《汉书》卷七《昭帝纪》。
[28]同 5 。
[29]《黄帝内经素问》卷一《上古天真论》云:“(女子)二七而天癸至,任脉通,太冲脉盛,月事以时下,故有子。……(丈夫)二八,肾气盛,天癸至,精气溢泻,阴阳和,故能有子。”《孔子家语》卷六《本命解》:“男子十六精通,女子十四而化。是则可以生民矣。”又据《后汉书》卷二十三《窦融列传》:“顺帝初,章女年十二,能属文,以才貌选入掖庭,有宠。”由此可知,通常,汉代男子十六岁、女子十四岁为生育年龄,但每一人也可因身体发育状况的良好与否而提前或推后。
[30]吕思勉曰:“然则昭帝之亡嗣,霍氏为之也。”(见《秦汉史》第 153 页,上海古籍出版社, 1983 年 2 月第 1 版。)实则昭帝无嗣,多因其自身原因所致,似与霍光作梗令“后宫莫有进者”无关。
[31]吕思勉认为:“昭帝起匹夫,则无辅助之者矣,此其所以始忌之而后卒立之与?”(见《秦汉史》第 155 页,上海古籍出版社, 1983 年 2 月第 1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