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会干部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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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管理原则

为了使研究生会的运作有章可循,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会特确立如下领导原则以作为本校研究生会管理制度的基础:

(一)统一指挥原则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会举办的每一次活动,均应在一名总负责人的指导下按一个确定的工作计划进行。研究生会主席团对研究生会的全部活动负总责,各部组织的活动应由各部部长负责,而跨部大型活动应由主席团推选的活动总负责人负责;

(二)权责对等原则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会各级领导成员拥有领导下级的权力,但该种权力必须与其责任相匹配,不能责大于权或权大于责。研究生会成员的每一项权力都是以承担相应责任为前提的,并且必须对每一次权力行使的结果承担责任;

(三)民主原则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会主张实行群策制。研究生会的每一位成员对每一项活动的开展都有建议权和质询权,主席团对每一项活动的开展具有监督权;

(四)严明纪律原则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会每位成员都必须服从和尊重研究生部和研究生会的规定,并且以身作则,严格遵守和执行;研究生会每位成员必须对研究生部和研究生会颁布的规章有明确一致的理解;研究生会对任何一位成员进行的奖励和惩罚行为必须遵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五)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原则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会的每位成员的利益或各部的利益不能超越研究生会整体的利益;

(六)逐层负责原则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会每一级成员对下一级成员的活动结果负责;

(七)公开原则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会所做出的每一项涉及广大研究生利益的决议或决定及其所组织的每一项活动的发起和评审结果都必须公开;

二、机构设置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会设有主席团、办公室、学术部、外联部、文艺部、体育部、宣传部、沟通与服务部和职业拓展部九个部门。

主席团设有主席一名、副主席若干名、秘书二至四名;各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及项目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设置。干事人数在新一届研究生会产生之前,由上一届研究生会主席团和相关部部长根据工作需要共同讨论决定。如果必要,新一届研究生会在产生之后,经新一届研究生会主席团同意,可以根据自身实际需要对人数进行调整。

三、 选拔与任免制度

为了在制度上保证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会干部选拔和任免的公正性、严肃性和有效性,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会作出如下规定: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各部部长通过竞选的方式产生。

1 、选举时间: 主席团选举每年5-6月份举行

部长选举每年10-11月份举行

 

2 、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公信

 

3 、候选人要求:

  1 )候选人必须满足《研究生守则》中所规定的研究生干部的基本任职条件:

政治素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政策,在政治上、思想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品德优良;

工作能力:具备所任职务的工作能力,有较强的组织管理水平、较强号召力和影响力,能团结和带动同学做好工作;

群众威信:积极组织和参加各项活动,模范遵守校纪校规,带头执行研究生手册中的有关规定,维护集体荣誉,能正确处理好集体和个人、整体与局部的利益关系,有奉献、服务精神,严于律已,以身作则,在学生中享有较高威信;

学习成绩:学习态度端正,目的明确,成绩优良。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身心健康。

2 )候选人必须具有积极为研究生服务的热情和充裕的业余时间。

3 )主席团保留对候选人资格的质疑权。

 

4 、选举团的构成(不包括党团干部):

上届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不参选的各部部长、副部长,另外每年级各出 60 名(其中

每年级各有 20 名按学号随机抽出) 投票学生代表。

 

5 、主席团成员的产生

预选(可选方式):如第一轮报名参选主席团的人数超过 15 人,将增设预选过程,由主席团对候选人的竞选方案进行考察和评估,取前 15 位合格者参加主席团竞选,未予通过者仍可以参加各部部长的竞选。

产生方式:以公开竞选的方式进行,由选举团投票产生。每位候选同学有 3 分钟的演说时间,全部演说完毕后,由选举团进行无记名差额投票选举,唱票和监票工作由当场选出的票务小组负责。 (提醒:删掉了提问环节 ) 唱票结束后,按照各竞选者的得票情况,票数列前 4-6 名(视主席团人数而定)的竞选者成为新一届主席团成员。

主席团的任命:在主席团成员产生以后,由不参选的上一届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各部部长、副部长和党支部书记进行投票,根据投票数量确定主席团成员的岗位。票数最多者即为新一届研究生会主席。

 

6 、各部部长的产生(不包括党团干部):

由上届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不参选的各部部长、副部长,以及新一届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以及按学号随机产生的每个年级各 10 名同学以公开方式进行投票选举。每位候选人有 2 分钟的演说时间,演讲完毕由选举团进行无记名差额投票选举,唱票和监票工作由当场选出的票务小组负责。 主席团竞选中落选的同学必须再次参加部长竞选才可能成为部长。 唱票结束后,各部票数最多者即为该部部长。

 

7 、副部长的产生:

由本届当选的各部部长任命。参加部长竞选的其它候选人作为参考人选 。每部可预设副部 2 名,以后随工作表现和工作需要调整副部长人数。

 

8、项目负责人的产生:

项目负责人为各部处理部内日常项目或专门项目时专设的负责人员。在日常项目中项目负责人数和任职时间相对固定;在专门项目中则视该项目存在时间长短而定。

项目负责人由本届当选的各部部长任命,参加部长竞选的其它候选人作为参考人选,随工作表现和工作需要由部长调整人数。

 

9 、干事和各部秘书的产生:

干事和秘书可以不参加竞选。各部干事由选举产生的各部部长和副部长自行决定,直接对各部负责。

 

10、主席团秘书由主席团推荐产生。

 

11、上届研究生会部长、副部长的留任

在任期结束后,上届研究生会部长、副部长如果愿意继续留在研究生会,经得本届研究生会主席团同意后,原则上具有优先权。

 

研究生会成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再适合担任研究生会干部:

违反国家法律;

违反校纪校规;

干部考核不合格;

自动申请辞职;

不履行干部义务持续达二个月。

四、研究生会干部的权责

(一)主席团权责:

职权:

1 、对外统一代表研究生会的权力;

2 、制定和审定研究生会发展计划的权力;

3 、制定和批准研究生会部门设置和各项规章制度的权力;

4 、审批研究生会各部资金预算和财务支出的权力;

5 加强对各部门的财务预算、财务控制和财务监督的权力;

6 、大型活动和跨部活动的强制协调权;

7 、对各部部长工作成绩的考核和奖惩权;

8 、撤免各部部长的权力;

9 、研究生部赋予的其它权力。

职责:

1 、定期向研究生部报告工作,并直接对研究生部负责;

2 根据研究生教育的实际需要,制定和修改研究生会自我管理制度,包括课外活动加分制度、奖学金制度等;

3 、负责整个研究生会的战略计划的制定及各项大型活动和跨部活动的战略安排;

4 、组织实施研究生部和研究生会的决议和决定;

5 、负责研究生会的日常工作;

6 、协调各部之间的关系与活动,加强研究生会与外界及全体研究生的联系;

7 、与相关部一起根据已有制度对研究生会干部进行考核和奖惩;

8 、其它职责。

(二)各部部长权责:

职权:

1 、副部长和项目负责人的提名权;

2 、制定活动预算申请的权力;

3 、独立管理各部内部事务的权力;

4 、独立开展本部活动的权力,主席团保留建议和协调权;

5 、对本部副部长、项目负责人和干事工作成绩的考核权;

6 、撤免副部长、各项目负责人及干事的权力;

7 、其它权力。

职责:

1 、定期向主席团报告,并直接对主席团负责;

2 、每次举办活动知会主席团并向主席团提交活动预算,主席团保留各项活动的知情权;

3 、每次活动之后负责对本部成员及参与活动的人员进行记录并进行初步考核,最后按月提交由主席团和办公室及相关部部长组成的课外活动评审委员会,并进行最终考核以确定课外活动加分情况和奖惩情况;

4 、管理各部内部日常事务;

5 、调动成员积极性,积极开展活动;  

6 、积极配合跨部活动或其他各部组织的活动;

7 、其它职责。

(三)各部副部长权责:

职权:

1 、干事的提名权;

2 、协助管理各部内部事务的权力

3 、协助开展本部活动的权力;

4 、其它权力。

职责:

1 、定期向部长报告,并直接对部长负责;

2 、协助部长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3 、每次活动之后负责对参与活动的人员进行记录,并及时提交部长进行初步考核以确定奖惩情况;

4 、对所分配版块内工作负责;

5 、关心部内活动 , 勤与部员交流;

6 、协助部长做好部内协调;

7 、其它职责。

(四)各部项目负责人权责:

职权:

1 、干事的提名权;

2 、协助管理并协调各部日常或专门项目事务的权力

3 、其它权力。

职责:

1 、定期向部长报告,并直接对部长负责;

2 、协助部长做好专门项目的负责工作;

3 、每次活动之后负责对参与活动的人员进行记录,并及时提交部长进行初步考核以确定奖惩情况;

4 、关心部内活动 , 勤与部员交流;

5 、协助部长做好部内协调;

6 、其它职责。

(五)各部干事权责:

权利:

1、  向部长,副部长,项目负责人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2、  部内事务的知情权

3、  对课外活动加分及其它奖惩情况的质疑权

职责:

1 、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并直接对部长负责;

2 、关心部内活动, 活跃部员之间交流;

3 、协助部长做好部内协调;

4 、其它职责。

五、监督制度

监督制度坚持全体研究生同学人人平等的原则,对外经济济贸易大学全体研究生同学都有实施监督的权利,同时又都是被监督的对象,监督对象的重点是各级研究生干部。

1、  监督内容:

1 能否尽职尽责,全心全意为全体研究生同学服务,正确行使全体研究生同学赋予的权力。

2 能否积极参加所在部门的活动,履行部门权责和义务,完成本部门的工作任务。

3 能否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对各个项目及活动的实施实行民主科学决策。

4 能否廉洁自律,遵纪守法,严格按照研究生会制度办事,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5 能否坚持原则,敢于同各种错误倾向和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2、  监督方式:

内部监督机制

1)主席团成员对全体研究生同学负责,接受研究生部老师和全体研究生同学的监督。

2)各部部长直接对主席团负责,接受主席团成员的监督。

3)各副部长、项目负责人,干事直接对各部部长负责,接受各部部长的监督。

外部监督机制

(1)           设立公开的主席信箱(具体地址在研会主页上可以查得),全体研究生同学若对某事项有疑问可直接询至当任主席,由当任主席在近期做出解答。

(2)           公布主席团、各部部长、副部长、各项目负责人名单及联系方式,以方便同学及时查询有关问题,相关干部须三日内对同学的疑问做出解答

(3)          建立研究生会例会制度,每隔两周的周一开全体部长大会,讨论各部的活动计划和活动进程。

(4)           在例会当中,聘请监督员对主席团及各部部长办公会议的进行情况进行监督。

监督员的产生:办公会议举行一周前将时间和地点公布于研会主页,采取主席团随机抽取或个人自愿报名的形式邀请监督员列席会议。会议进行中监督员可以发表自己的看法,但不参与投票。

监督员的权力:a、会议时对会议议题自由发表意见,参与讨论。

b、会议后对研会干部办事公开制度、财务状况、人事变动情况有调查核实权、评价评估权和指导检查权。

4   各部定期在研会主页公开活动进展情况,财务收支情况,人事变动情况,以供广大同学进行监督。

 

本条例解释权归研究生会主席团所有。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会办公室

2006 1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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