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学校公告

 

毕业生党员离校注意事项

时间:2007-06-01

2007届毕业生党员:

首先祝贺你们圆满完成学业,走上报效祖国的新征程!

走向社会,是人生的一大转折,我们衷心希望你们能尽快适应新的环境,开拓事业。今年,又有几百名毕业生党员将走出贸大的校门,在这即将离校之际,我们为各位毕业生党员介绍一些关于接转党组织关系的常识,以便大家能够按时、顺畅地转接组织关系。

1、毕业生应在离校之前,以学院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单位向校党委组织部提供即将接收本人党组织关系的党组织名称(转往外地的应是地市级的党组织)和相关信息。
2、申请户档留校的毕业生党员按照《中共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委员会关于加强党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的毕业生党员教育和管理的暂行办法》(外经贸学党发[2007]24 号)文件的要求事先填写毕业生党员党组织关系暂存学校申请表”,经批准后方可将党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两年。党组织关系留校期间,本人应随时与所在党组织保持联系,并按时缴纳党费和定期回校参加组织生活。保留时间到期,应将组织关系转出。
3、6月29、30两天在我校就业指导中心集中办理离校手续。事前登记组织关系去向的同学可直接从本学院总支副书记处签字、领取党组织关系介绍信。自今年起党组织关系介绍信采用了新的版式,其内容更加详细,请未预先登记的毕业生党员在现场填写时按照工作人员的要求办理,以免发生不必要的失误。
4、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具有有效期的,请同学们按照介绍信上的有效期,在规定时间到新的单位党组织接上关系。
5、如果党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内容有问题,请及时回到党委组织部办理换信手续。
6、党组织关系接转是一项严肃的工作,要求毕业生党员本人亲自办理,并妥善保管,以免丢失。
最后预祝各位同学在工作中取得更大的成绩。
                                  党委组织部
                                2007年6月20
注:如不能在29、30两天内办理此项手续,可于之后其他时间到党委组织部办理
行政楼242房间   联系人:张秀芹    电话64495161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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